2020年6月29日 星期一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民眾黨:
有鑑於我國為提升國人居住安全及品質, 於民國 106年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欲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然而截至民國 109年1月底,申請重建危險及老舊建築件數僅612件,以目前危老建築申請件數及推動未能有效改善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爰此,為鼓勵危老建築之住戶提出申請重建,提出 #延長條文第六條容積獎勵期限至六年,獎勵內容改為 第1-4年內容積獎勵為10%,第5年內6%,第6年內則為5%,藉由延長獎勵期限使民眾逐年降低優惠,並使民眾有充分申請作業時間,以加快全國危老重建效率。故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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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張其祿委員
張其祿委員:
我們加速(危老建築重建)這件事是沒有錯,該做這件事,但是還是要注意,因為我們其實 #現階段真的只有700多件而已,可是我們要真的思考,只要台北真的要是萬一再碰到一次921的話,我們還是有這麼多這麼多的危老(建築),到底怎麼處置?現在不是說只有…現在我直白的講,就是我們 #現在都是給胡蘿蔔,但是到了某個階段,#可能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棍子,應該這樣講,就是這些問題要是不解決,就是攸關大家的生命財產性命安全,因為到時候…你們現在還是很慢,因為現在幾百萬戶你才幾百戶,這個東西還是差很遠,所以我覺得我們在法制上制度上還是要認真思考,我們除了獎勵之外,未來呢?以後可能時間越來越長,以後就是40年的老屋、50年的老屋一大堆了,到底我們國家政策要怎麼解決這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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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張其祿委員《三讀通過後發言》
張其祿委員:
自從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實施以來,截至到今年3月底實際申請危老重建的建築 #只有743件,那關於危老建築的問題解決進度緩慢,我們也不能再等到說每一次重大災難發生時才來面對,那目前全台灣30年以上老舊房屋住宅等已經 #超過410萬戶#約占全國的47%,像其中台北市它更有68%的建築物屬於30年以上的老舊房屋,甚至裡面還有更多是40年、50年以上的建築物,對於身處這種地震,還有各種天然災害危險地帶的我國,這個確實是非常嚴峻的國民生計財產性命安全問題,這一次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審議,它是為了鼓勵加速危老建築物的前提下,能夠被通過,而本席也非常關心這個危老建築獎勵之後這個問題,因為自921大地震後的20年間,危老的戶數是越來越多,而且我們在思考這些獎勵之外,對於 #高度危險的建築物,它這個 #強制重建的手段 也會越來越重要,因此我們期待在這個加速重建獎勵它最後可能 #退場之後,主管機關還是必須要面對問題,要更系統性的法治程序跟配套機制,以便使真正的危老建築都能夠做好更好的都市更新,以維護我們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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