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1 黃珊珊副市長《陳景峻、聯開案的開路義務解除、簡舒培》
主持人:
關於陳景峻最近…之前有(簡舒培)議員質疑這個市府處理…
黃珊珊副市長:
我簡單說,那個案子是很多年前陳景峻副市長在擔任副市長的時候,有一個案子是一個捷運局的(信義安和)聯開案,他們當時在蓋的時候,他是某個建設公司標到的聯開案,他們在蓋的時候有承諾說要把旁邊的馬路打通,然後也寫在建照裡面、也寫在他們的使照(使用執照)裡面,說你要打通了才可以拿使照。
那大概就是建商去旁邊買那個馬路的土地嘛,那大概有一個 #類似是釘子戶賣很高的價錢,#所以那個建設公司就不想買。
那不想買呢,依照我們的建照,他就卡在那邊,他就一定要把它開闢才可以拿使照,他就到市政府來陳情,說他 #找了另外一條路…就是你的建照旁邊的馬路,只要你有出入口什麼的你就可以出入了,但是那是一般的規定;#可是這個案子是寫在你的建照備註裡面的,他就拿了另外的規定出來,我那邊出入口可以,就不要通過這邊可不可以?
當時捷運局一直說不可以,因為你建照裡面就寫了,就一定要開闢這條路,可是那個人就一直去說他有找到另外一條路、他有找到另外一個法,然後捷運局很奇怪就寫了一個…就請了一個律師事務所出了一份法律建議書說「不可以,因為建照裡面加註了」,可是同一天同一個事務所出了 #第二份法律建議書 說「其實另外他用那個法也可以」。
所以捷運局不知道為什麼就…反正這個案子我看了也覺得很奇怪,他就按照第二份的法律建議書說可以讓他從另外一個規定,然後就可以取消這個「必須開闢這條巷道」的註記,然後就簽到市長室來了,就往上簽,簽到秘書長蘇麗瓊,再簽到市長的時候市長不在,然後應該是林欽榮副市長,林欽榮副市長也不在,所以就陳景峻副市長把他決掉了,決掉之後其實也沒人搞得清楚怎麼回事,#這個案子就解列了,因為這個案子本來市長是有列管的。
捷運局當時我們覺得他們透過了不知道…就是你看有人專門去簽這個,然後就去把(收音不佳)列管解掉,他們當時只是解除列管,#不是解除那個建照註記,可是他們做的是解除建照註記,就變成這個建商不用開闢這條巷子就可以拿到使用執照。
所以簡(舒培)議員一直質詢說我們市政府放水,為什麼可以讓他拿到建照,還叫我們移送法辦,那我們只好把所有資料全部包起來送到廉政署去,誰簽的、誰拿了法律建議書、誰做了事、誰往上簽、誰決的,整包送過去,我們沒有指明誰犯罪,我們只是說這個中間的過程有這些缺失,這個缺失我們認為有圖利的嫌疑,所以我們送過去請檢察官(收音不佳)。
議員質詢這個事情我也覺得有道理,我就跟簡議員說我們會移送法辦,這裡面簽章的每一個人我們都完整的資訊交給地檢署,那中間是有陳副市長這個他決行嘛,總會被包進去,#可是沒有一個人說我們去移送了誰。
只是新聞出來說「柯文哲移送陳景峻是要報復民進黨」,我們必須要說清楚,市長才會說「這是議員叫我移送的關我什麼事」,可是議員就認為說我叫你移送,我不知道裡面有陳景峻,可是我們都有告訴…這是市長在議會備詢的時候也都有說,這個不是他決行的,是其他人決行的,其實我們都有說明,但可能就是變成政治上面操作,因為民進黨打民進黨好像他很委屈這樣,那我覺得議員質詢我們是天經地義的,我們發現有問題我們也移送了,就移送了,沒有人要做政治操作,這個政治操作絕對不是我們,#沒有必要一月做的事情八月來政治操作?政治操作我們有弊端、我們放水嗎?邏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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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安和聯開案的信義路四段239巷,遲遲未能打通成6米道路,主因是這塊道路用地中,有不同地號分屬不同地主,據透露,首泰先前已使用容積移轉方式談妥其他地主,僅剩下日前傳出 #地主開價4億的土地持續要求收購,而這塊地是 #民進黨前立委黃誠家族所有,目前在其子黃致豪名下。
自2014年3月起,該土地開始 #在家族成員間移轉,到2015年9月,該筆土地共有6次轉手紀錄,實價登錄價格漲逾4倍。
2018年地方選舉中,據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顯示資訊,恰巧有一名與地主黃致豪妻子同名、同時也是黃家所開設的雍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名同姓的王姓人士,#捐贈10萬元政治獻金給予簡舒培。
記者嘗試向簡求證此事,簡舒培表示2019年初因此案認識該地地主,但當記者追問2018年簡競選市議員期間,是否有收到該家族成員政治獻金時,簡舒培回了一句「#你寫我就告你」,隨後表示「不能告訴捐錢給我的人是誰」及「那個人是不是他們家的人」,她要保護捐錢給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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