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1民眾黨記者會逐字稿
賴香伶:
各位早安,我們針對大概13號行政院他就會針對紓困的措施或振興方案會提出來,那國民黨也提出了他們在特別條例的部分,那今天民眾黨呢在整體我們盤點相關防疫到目前的狀況,我們也提出幾點主張。
那先回應就是,今天是我們這個「防疫照顧假」啟動的第一天,2月11到24號,那確實我相信家裡有12歲的孩童,家長或勞工朋友,甚至真的能請也難請,確實是我們很關切的部分。所以我們今天也會提出一個在這個部分修法的意見跟想法。
那另外呢,是有關這一次交通部看起來已經準備會有44億的紓困的方案,到底這些錢該怎麼用?用在哪一些部分?也當然希望行政院的13號會可以很清楚地提出來,那針對預算的部分我們也會有一些我們要求的想法跟主張。
那再者是非常多的中小企業也開始因為,可能受到防疫的狀況有無薪假,或者是產業受到影響的狀況,那對中小企業的部分那我們也會有一定的說法,那我們現在先由張其祿委員來針對預算的部分提出我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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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那個是這樣,就是說現在目前大概在交通部的部分,他已經提了44億,那另外我發現國民黨也提出了他們紓困條例的想法,就是說希望要有特別條例,大約編了快500億。
不過是這樣,我們的看法是這樣,就是說目前其實現在我們在法制上,不管我們怎麼提,就是說未來會部會真的有需要紓困條例、特別條例這些東西?我們還是要回歸一個概念就是說,其實目前在我們很多的法制上,譬如說是災害防救法,還有所謂這個傳染病防治法,其實這些是所有法制的基礎,其實在這個災防法裡面,其實這個關於「生物病原」,也是一種災難,就是說如果我們這一次這個議題最終被認定為是真正災難的話,它當然也可以適用這個。
而且這個在災防法裡面,其實從大概43條、44條這些條文大概都已經建立了很多紓困的一些機制,包括利息的補貼、融資啊、稅制啊…等等做這些事情,就是說我們不是在法制上完全沒有這些基礎,當然只是說它現在是不是變成「災害」這件事,第一個當然要先被認定,第二個就是說,我們其實現在比如說在傳染病防治法裡面,其實我們之前黨團也一直不斷提出來過,像是我們現在這個照顧防疫假,或居家隔離,到底這些在概念上...就是說,我們的法制還是有一些沒有把它先律訂清楚的,所以在這些概念上,當然我也可能是留有所謂到時候制定一些特別條例的空間,但是我們必須要指出一件事,就是說我們過去這些年的經驗,包括從SARS的時候開始制定所謂這個「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或者在莫拉克風災,就是八八風災的時候有重建特別條例、還有九二一賑災的重建暫行條例...等等這些,其實我們都編列了大量的預算,特別預算,那當然它的問題出在哪裡?就是說這些大量的特別預算,譬如說以近一點的SARS為例,當時它也編了500億,最後大概只請了280億左右,就是說它都開始有概念上就是說,它有所謂編列上的比較浮列,最後執行上的成果呢也未必是被監控、或者是被評估得很好,就是說它是個沒有做得很清楚。
所以這個東西也就是說,要做這個特別條例,其實...然後又變成特別預算,其實是要非常非常的小心。就是做這些事情,如果現在情況緊急,我們認為不是說完全沒有這個空間,但是我們會要求,就是說如果未來有特別條例的話,它未來做出來的這個成果,結果的監控跟評估,我覺得政府一定要向我們好好的報告。就是說它不能一個空白的...因為我們知道這些特別預算之後,它最...比較有問題的部分就是在於什麼?就是在於它比較讓國會的監督變得沒那麼有效,因為它是一個特別的預算。
所以其實我們黨團這邊希望就是說,以目前來看,其實我們在法制上並不是完全沒有這個...就是說紓困或是說做一些事情的可能性,譬如說災防法裡面其實也有談得很清楚,中央也可以補助地方做這些事情,或者是說它在43條裡面也有所謂以緩濟急,就是說它比較不受預算法62、63的限制,也可以做這些事,暫時,就是說機制上有這些。
所以我們會認為說,我們現在如果說,這個在整體的災情沒有辦法馬上現在認定是一個大的災情,如果暫時還沒有辦法確認的話,其實這些機制是先可以做的;另外一個我們這邊也直接就主張,其實說,目前如果你走「追加預算」的方式來處理這個紓困,我們第一個好處就是說,它目前暫時不會排擠原有的預算,那另外的話又可以受到國會監督。
其實我們還是再次的強調就是說,編列的這些特別的預算或者特別的條例,它做這些事情雖然可能是一個重要的應急,但是它事後的這個監督,或者說它這個資源用得到底有沒有效,其實我們還是非常的強調、一再的強調這個「財政紀律」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是需要做這件事,但是我們希望就是,一個是說它事後的這個評估管好,錢沒有被亂花掉;另外一個也回歸正常的更大的法制面,譬如說傳染病防治法基本上的修正,還有災防法的這些紓困機制,如果我們把它常軌化,而不是說每一次來了,都是一些特殊條例或者暫行條例,反正就是撒了大錢,但是最後的這個監督評估卻是好像沒那麼有效了。我覺得這點是我們現在目前...因為還沒有...因為老實說以現在的疫情,它是不是能夠馬上被認列為所謂真的重大災害,這個現在還沒有馬上可以被做成這件事。
那另外就是說,我們在法制上我們還是強調的就是說,能夠...既然我們已經這些年來,等於說這些災防啊、這些問題其實已經是越來越多,那我們是不是以謀求我們一個更法制化建置化,把這件事情就是在基本的規範上做好,那最後像我們在談這個防疫的照顧假,像這件事現在政府跟民間是完全不同調了,政府是說我們可以給假但是不給錢,但是民間你靠你自己,但是這個其實對於民間而言,當然政府都這樣做了,那我民間為什麼要給錢呢?所以這個東西就是說,在這個地方我們還是建議說把它回歸更法制化的層面,就是說未來就算是有暫行條例,如果就是這樣推,或者是行政院自己版本的,或是其他在野黨提的,我覺得回歸那個真實的法制面還是要必須先談清楚,因為這個才可長可久的一個制度的建立,同時也兼顧所謂的真正財政紀律。那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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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臣遠:
那我針對產業的部分這邊,我提出幾點建議,第一個,我們會建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該針對這次武漢肺炎事件成立單一窗口來服務,輔導我們相關的這些中小企業,那如果在宣導的部分,因為其實現在目前各個這個相關輔導或是協助的措施,其實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很多單位都在做,那如果說建立單一服務的窗口讓這些中小企業的資訊能夠跟政府相對應的資訊,我相信這樣是對他們比較有實質的幫助。那如果在宣導的部分,我們其實國內有很多的工商總會,我們應該透過這些工商總會,去協助宣導跟輔導他們的會員,透過這個單一窗口,把近期的目標鎖定在協助武漢肺炎所導致營運跟產生問題的這些相關企業,來協助他們渡過這次的難關。
那接著就是在評估產業衝擊的部分,政府應該要落實的去做總體的盤點,那我認為說在補助的方面,除了優先的產業,當然像首當其衝的是觀光服務業跟旅遊業,但是相對來講,第二個部分我們應該是要去評估這個企業的體質,我們建議是以中小企業為優先,因為中小企業它本身的財務狀況跟他們的財務結構他不如這個大企業來的這麼的健全,他們可能馬上就碰到周轉上、跟資金、跟銀行的這些問題,那當然我們認為在紓困的部分應該優先以中小企業為主,協助這些中小企業在這一波的疫情持續發酵之中,渡過這次的難關,避免間接的影響我們這些勞工的生機。
另外一個部分,至於在防疫安全的維護,因為在企業的紓困部分,其實我們也不能...除了救急之外,其實後續的這個效益也是很重要,所以我們在後續第二段的振興產業,包括產業升級的部分,其實還有這個勞工經濟援助的部分,不管說我們現在是由我們黨主張的追加預算的部分,還是說行政單位未來會提出的看是用第二預備金,還是編列特別預算,這個部分我們都認為應該攤在陽光下讓國民來檢視,因為這次的狀況跟17年前的SARS已經不一樣了,當時整個SARS我們的特別條件是匡列了500億,那實際動用的部分其實我們後續都應該要去用審慎的態度去做評估。那這次因為有17年前的經驗,我們應該要在產業跟相關的中小企業的衝擊盤點上,政府應該要去更精確地來設定,然後這樣子才能夠把我們的錢用在對的地方上面,也可以來落實我們的這個政府的財政紀律。
那以上部分我濃縮幾個重點就是,第一、建立單一窗口;第二、紓困的部分以中小企業為優先;再來就是在紓困條例的部分,我們在資金的動用上,我們要維護我們的財政紀律。
這以上是我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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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
就是剛剛兩位委員提到的我把他周整一下,第一個就是說,我們還是期待這一次行政院提出的紓困方案或是預算的需求,能夠用「追加預算」的方式進到委員會,由委員來進行這個審議跟監督,那第一個他可以建立法制的方式來完成預算的需求,第二個他的配比上面,包括紓困對象、紓困的效益,也可以在立院裡面受到國會的監督。
那第二個是對於產業紓困對象部分,剛剛邱(臣遠)委員很清楚提到,中小企業是台灣的命脈,雇用的勞工人數也幾乎是佔9成,那如果紓困過去對於大型企業,其實我認為他們是有能力渡過難關的話,中小企業應該在這一波裡面,作為優先的紓困對象。
比較重要的是紓困內容裡面到底含不含勞工具體的需求,包括生活津貼也好、職業訓練提升也好,或是人力徵服上面的一個調配,這個我相信在政府這歷年來都有紓困方案,可是這一塊幾乎勞工永遠都認為是沒有救到勞工,只救到企業,所以在這樣一個紓困條例裡面,要很明確的提出到底怎麼樣為勞工的權益跟福祉,或者是渡過難關這件事情有一定的著墨,這個是我期待13號行政院的版本裡面我們可以聽到的內容。
那民眾黨本身針對這整個紓困條例也好,或紓困方案也好,我們一直期待是執政單位,行政院要負責的向國人提出,所以我們並沒有自己認為要提整套的紓困條例的版本,但是我們對於現在比較重要、已經出現的問題、過去沒有經驗過的事情,我們提出補充的看法。
比較回歸現在在防疫的部分,包括裡面防疫漏洞就可能發生在居家檢疫跟居家隔離者,自行在外面遊走,然後沒有遵守一定的規定,你用罰當然是一個做法,但是他可能還是造成了防疫的漏洞,所以我們會主張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這部分,確實要建立一套完好的資訊體系,同時在關懷的部分是有他的「生活津貼」,就類似真正檢疫確診者的一個津貼,這樣我們相信對於當一個人被要求居家檢疫或隔離14天的時候,他在基本的經濟安全上面他是理解國家有看到他、國家也願意幫助他。
那再者比較是這次新出來的這個叫「防疫照顧假」,目前法律確實沒有這個法的原意,所以我們民眾黨也會在版本的部分我們朝向制定在性別工作平等法裡面的以家庭照顧假的擴充為由,所以我們會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20條,那他的津貼部分我們會朝就業保險法第10條的這個補充信,還有新增幾個條文。重點比較是剛剛講,防疫照顧假是這次第一次啟動,他也許還是在法律上面沒有一定的可以讓勞資去使用的部分,但不可以到下一次還是這樣子講,所以我們認為制度化、法制化有利於大家對於建置防疫環節裡面呢勞資之間不會引起糾紛,勞工也敢請這個家庭防疫照顧假。
那至於在居家隔離跟居家檢疫,我們現在不確定他的量會到多少,以這次公主號或者是這次很幸運這個麗星這部分,是沒有檢疫出來。那如果有類似的人數擴大的時候,我想還是很清楚,其實政府可以有一個很重要的宣示是,請大家遵守防疫的要求,當你被居家隔離跟檢疫的時候,政府在生活照顧方面是可以有立即到位的一個...不管是津貼或者是相關的照顧體系,唯有這樣我相信補這個防疫漏洞是可以從這裡建置起來。
這大概是我們今天針對行政院13號會提的紓困方案,以及像國民黨已經提紓困條例,那我們提出我們的主張,以上報告。
影音:https://youtu.be/KLavv3tJ6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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