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6日 星期三

2020/02/26 黃珊珊副市長聯訪-2

2020/02/26 黃珊珊副市長聯訪-2
記者:
你說下次會議是要公布你們建議的…
黃珊珊副市長:
我們台北市的作法。
記者:
但是不會強制嗎?
黃珊珊副市長:
目前為止就包括各種類型的活動,現在我如果能夠強制…因為這個傳染病防治法,現在指揮是在中央,它有命令、它有法律,但是我們不能做命令的,我們這樣子的命令可能不是法律上有具體的效力,所以還是等中央,但是台北市我自己可以控制的地方,我可以自己處理,對,就是我不能命令說你不准辦活動,但是我自己的地方,我可以我自己處理,就我們自己對自己的活動會做一些相關…市府的立場。
記者:
未來進出市政大樓會要求要量體溫?
黃珊珊副市長:
量體溫,跟最重要其實是乾洗手的消毒,所以接下來我們今天…我們這個…各位知道這棟大樓有1萬多個人會進出,那我們今天做的議決是將來可能大家會…民眾會麻煩點,因為員工有自主管理,我們有員工證,我們自己可以用刷卡,各個四個門都進來,但是以後可能民眾我們限制在一個門,用紅外線的方式,讓他不要…因為各位要知道量體溫是一個很耗費人力的事情,我們的原則是我們不要再加派公務同仁去做門禁的量體溫的這個人力,不要浪費,所以我們用…如果用儀器的話,我們現在有一台,那一台我們希望說以後民眾進來用那一台,其他員工就刷卡進來,你自己…市府的員工要自主管理啊。
記者:
那預計什麼時候會開始做管制?
黃珊珊副市長:
我們應該是…這個禮拜我們把所有的東西都弄…配置弄好以後,動線弄好,然後下個禮拜來做相關的管制。就朝向一個比較嚴謹的方式,就是既然風險越來越高,我們就採取比較…更升等。
記者:
想請問一下,市府是用什麼樣的理由要對水神來開罰?
黃珊珊副市長:
市政府的理由是中…就是中央發交的檢舉案,那檢舉案裡面主要是,今天新聞稿講得很清楚,因為他裡面內容有說到,燒傷、傷口引發皮膚炎、肺炎,相關的疾病,他講的都是可以處理這些疾病的用語,這個部分涉及到藥事法,他不是藥物,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或宣傳,也就是說他是做了醫療療效的宣傳,以這個部分,就是你是一個商品,你說你的商品不錯,但是不可以涉及療效,那這個是中央發交下來那也符合相關藥事法的規定,所以我們就依照這個。
北市衛生局:
因為這個中央那個網路監測也認為他有廣告誇大的事實,那1999也有接到陳情案,所以我們衛生局是約談來了解情形,並沒有說要裁罰,也沒有說叫你不要發,因為牽涉到可能是誇大,這一部分希望這個網路廣告的部分,這部分要做檢討,至於你拿來做環境消毒,這並沒有說不可以這樣子。
記者:
所以沒有開罰?
北市衛生局:
沒有沒有,現在只是約談而已。約談瞭解,那如果有些規定我們不清楚的,我們還要請示中央,說這樣子對不對,這個還要請示,也不是說我們約談一下,我們就開罰,這不可能的事情,我們只是約談而已。
黃珊珊副市長:
現在叫做調查中。他是中央給我們的這個文,我們的行政程序法一定要請他來說明,陳述意見,那現在是在調查中,沒有要求產品停用或…因為我還沒有做出處分,還在調查的程序而已,但是如果涉及到這個東西,這個內容就涉及到誇大不實或者涉及療效,這種情況確實之後才會開罰,開罰之後他當然可以去訴願。
記者:
那未來送集中檢疫,一定要…就是如果兩次找不到人的話,就會一樣這樣…
黃珊珊副市長:
我們應該會是程序都會這樣辦,因為兩次的話就是已經…
北市衛生局:
不過他中央有規定,第二次就是送集中檢疫。
黃珊珊副市長:
中央有規定,就是他沒有乖乖的居家檢疫的話,中央也有這個規範,中央也會收。
好,還有嗎?
沒有,謝謝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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