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 星期三

2020/02/19 民眾黨記者會-1

2020/02/19 民眾黨記者會-1
賴香伶:
早安,今天是我們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我們的既一憲二法之後呢,第二個我們的優先法案,我們針對這次的疫情,提出了我們自己的版本,就是《2019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跟基層紓困條例》,那在民生上面呢我們跟國民黨,或者是我想政院版的會不一樣,主要就是我們還是希望能夠顧基層、顧弱勢、也顧比較相對於這個中小企業的產業等等,所以我們提出來的民生不一樣。
那第二個呢我們這一次在條文裡面一共有13條,那主要有6個面向跟大家做個報告:
第一個是大家在1月份的時候知道政府用緊急命令的方式採取了這個「防疫照顧假」,這個假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認為它能夠入法,有個法源是最好的,能夠讓勞資雙方有所依循,也能夠讓真的想要請這個防疫照顧假的家庭可以請也敢請,所以我們把防疫照顧假入法,同時我們也讓防疫照顧假可以有「請領生活津貼」的計算方式;
第二個是現在很多的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他是被疫情中心要求必須要隔離,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也認為,在現有的傳染病防治法方面也沒有入法,所以我們讓居家檢疫跟隔離可以入法,那他們也可以請領所謂的補償的部分;
第三個是現在也有很多的勞工朋友跟我們講,他被迫必須要到中國在地出差,或者是必須要回去就職工作等等,那基於在這個疫情已經公布,中國的幾個地方都屬於一級二級流行區,根本就不應該去,所以我們認為「勞工退避權」也應該要入法;
第四個是有關受衝擊產業部分,很多都是中小型的商家,或者是很多的消費者他可能都還是需要一些刺激消費的方式來進行紓困或者是振興的角度跟面向,所以這個呢我們也提出來抵用券的部分;
那最後是有關一些中小企業的紓困裡面,包括本金或利息,或是貸款等等方面;
那最後一個是我們側重的,就是希望說一個特別條例提出來,特別預算通過之後,行政院還是要很負責來面對國會的監督,國會這個要求,所以我們會訂出有關的監督機制,就是3個月之內要提報告,6個月之內要到立院來做備詢,那把他們對於產業的評估狀況及紓困的效益,以及是否讓有需求的人真的拿到這個政府在特別預算或特別條例裡面的照顧。
這大概是我們民眾黨團提出來的基層紓困條例的相關內容,以下我就請幾位委員針對重要的部分來跟各位媒體做說明,先請張(其祿)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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