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 星期三

2020/03/11 賴香伶立法委員質詢

2020/03/11 賴香伶立法委員質詢
賴香伶委員:
陳情一下,4小時30分鐘的休息,勞基法要求的規範在立法院裡面幾乎沒有實行。在座的工作同仁、很多的夥伴,很多也是適用勞基法,我們4小時30分鐘的休息也沒辦法落實,那我們是繼續性工作,所以我們可以在時間內調配,是這樣嗎,部長?
我不為難您,大家都很辛苦,我想我從基層的這個政府過來喔,然後看到我們今天大家尋達…大家都為勞工的處境、勞工的權力在努力,那特別也提到「無薪休假」,換成這個叫做「減班休息」,名稱上面我沒有特別意見。但是我還是想要跟部長就教喔,這一次不管紓困條例裡面,我們都沒有在勞動部的相關的權責裡面入法,其實是很可惜的,特別像「減班休息」這種涉及到權益上面雙方要協商,協商如果沒有法律的依據的話,就像您剛被詢問到好幾次了,到底無薪假有沒有法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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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許銘春:
報告委員,基本上這個工資、工時,這個是尊重勞資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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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委員:
其實是有法源的,在就服法23條就講說因應不景氣,政府可以鼓勵勞資去協商減低工作時間啊、調整一些這個職務等等,其實這個法一直都有,可是從來沒有人用,因為它也沒罰則。所以地方政府用這條,基本也不太敢把這個當作你的無薪假的上位法,所以都一直沿用勞動部100年公佈的這個叫注意事項。
那到今天為止大家都認為無薪假通報是沒有強制力,從我們地方的政府來講,當然要「強制通報」,不然我們怎麼知道協商到哪裡去、有沒有低於23800、有沒有在工作的這個搭配進到我們政府的這個就業安定訓練計畫?
這個循環之間,我是覺得勞動部這一次,趁這一次是不是先改一下這次注意事項。即使你認為沒有法源,你的注意事項事業單位還是會遵循、還是會參考。
所以我很建議這個無薪假這個部分,你現在減少工時應注意事項第11條可以立即修正,你認為雇主要拿到地方政府的備查之後,才可以進入到你的就業穩定相關的充電計畫。或者是安心就業。
你要發給他員工補充性薪資,做為不裁員我是很贊同的,可是如果沒有一個循環查核機制,包括不來登入、不來備查,沒有拿到備查函不能到就業服務機構去申訴,這個循環請你們最好一個禮拜內 建置一個要求通報的注意事項更正要點,讓我們地方也好、中央也好,說起來對外振振有詞。
第二個,這個是要給勞工的補貼薪資,不是給雇主的。勞工要去上課可以拿錢,勞工去就業安心他可以拿了一部分的這個收入,你今天要不要讓勞工來幫你通報勒?你顧主不來通報,難道沒人可以通報嗎?我路人甲都可以通報這裡有違法外勞,我不能路人甲通報說我這裡在無薪休假協商?
所以我是建議你的通報管道,既然要點可以處理,被協商的勞工自己來通報看看,你就掌握,然後你就可以讓勞工拿著DM,是他要不要參加我的充電職能的這個發展,讓我們在就業服務,加上我們的這個勞調的安全機制,以及最後錢花出去還知道他有沒有效益,這部長你認為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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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許銘春:
委員我覺得這個可以研議,從勞工端來通報,這個也是一個方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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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委員:
研議要立即,是不是可以確認這個是不是你可以採取在注意事項裡面就修訂,因為這個修訂注意事項,應該勞動部就可以開會設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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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許銘春:
對,這個我們自己開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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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委員:
好,那第二個我想就請教,今天有講到要延後「專案檢查」這個事情,我不確定現在勞動部對於「受衝擊產業評估」是用什麼做標準,如果連受衝擊產業評估沒有出來,為什麼要延後專案檢查?為什麼要對全行業這部分有延後?這個請部長或署長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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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
報告委員,昨天媒體特別詢問,是因為我們過去每年3月份時就針對當年度專檢,可能10項、12項 1000、2000場次做對外的發布。因為今年的部分,因為第一個是疫情的關係,第二是我們去年專案的項目跟場次還沒有盤整出來,所以我們有對外說有關勞動條件的專案檢查部分,因為配合疫情的關係,所以稍微做後面跟稍微做延議中,那至於說其他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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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委員:
所以你並沒有延後,你是還沒整理出你今年要專檢的項目跟場次量,那為什麼報紙這你們不說清楚勒?對地方來講,今天現在進行的勞檢,第一個就是申訴檢查,這個署長最了解,這不會停的;第二個專案檢查沒有受衝擊行業,甚至受衝擊、發防疫財的產業,為什麼不能去好好檢呢?
所以我認為你們在這個地方上不要讓社會認為說,防疫期間什麼都可以,有一個這個叫做「赦免期」,除了剛剛講沒有受衝擊產業,我認為是可以分得出來的。
第二個我就要就教,受衝擊的產業標準指的是什麼?是跟上一個月、是跟去年同期,還是跟歷年的什麼樣的處理,這個到底到現在標準訂出來了沒有?這是誰應該要訂的?勞發署吧,如果沒有的話,你的充電計畫、你的這個安心計畫,都用勞資自己去協商減工時,那今天就有剛剛蔣萬安委員提到的,會不會有人認為說那政府有錢,我們講好那一半錢用政府的,另外一半就在我這邊,你每天都來上班你也沒有減工時,你也沒有受到這個疫情衝擊,這個真的會有變相,所以這部分一定要去檢查,不要不檢查,我認為只有這樣的方式才能讓我們的資源用對地方,
第二個,受衝擊產業是要被浮出來的,不是壓下去,所以鼓勵通報、鼓勵勞工來講,這時候才能去補,如果你認為充電計畫的真能訓練是這一次的一個時機,需要讓勞工參加的話,他訓練的時候就要對他真能有用,這個時候就要鼓勵他數量出來,協商的內容明確化,你甚至都可以公告全國,哪家企業、哪個地方在,因為這不是見不得人。
你們認為受疫情影響,大家都在辛苦的這個撐著,真的需要受衝擊的政府補貼,他有稅的部分,他有延後租金的部分,他現在多了員工薪資的部分,所以我相信這樣的一個要求跟發展,還是希望部裡面慎重的思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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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委員 我們這個檢查的部分不會停止腳步,那相關的受衝擊產業,我們也會很快的,不管是跟發展署…他們專署跟發展署之間去做一些確認,我們會跟經濟部這邊做一些確認,盡快訂定這個專案檢查的對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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