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版本精神 納入最終法案》
2020/03/14 張其祿立法委員 訪問
主題: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2
主持人:
那因為今天這個預算案,這個其實600億已經通過嘛,一毛未刪。
另外就是其實這個蔡政府其實又另外提了一個400億,是從他現有的這個追加預算裡面再追加400億,那400億跟現有的600億,到底是可以去…怎麼去一起評估呢?其實站在一個百姓的角度來看,不知道那另外400億現在才冒出來?到底這400億又要放到誰身上是會比較合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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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委員:
是這樣喔,這樣說…疫情這件事,我們也是很持平的說,我們並沒有把握它未來會真的變成怎麼樣?現在600億我們也並不知道會不會是一定夠,或者是太多,這很難說,因為在SARS當時是編500億,那最後使用大概200多億。
但是也有人認為說,這次的武漢肺炎就目前的狀況也不是太好,因為全世界看起來有更大爆發狀況,那現在這個所謂又再追上來這個錢,這個部分主要是用追加預算跟…因為我們在災害防救法裡面也有一個所謂可以「以緩濟急」這樣子的一個挪用,就是說如果比較嚴重的我們可以在一些本來的預算中再加上,就是說在程序上是沒有什麼大問題。
當然我也還是要報告一下,就是說我們民眾黨也當然早就注意到這個比較這些「錢的使用的關鍵性」,如果各位聽眾可以去看這個紓困條例裡面,我特別要指出一條,就是「第18條」,我會說這一條完完全全就是民眾黨的政策主張,而且是我們當時在政黨協商中,就是朝野協商中我們一直極力主張,最後也完全就用我們的版本加入這一條,就是第18條。
這條的條文大概的概念就是寫,就是說不管今天目前是這些特別預算或怎麼樣,你大概第3個月你就必須要有很完整的所謂書面的執行進度的報告,6個月行程院長一定要來立院接受監督跟總體的報告,另外的話還有在所有使用過程的程序中,到底現在用了那些錢、用在哪些項目,也要建立一個公開的資訊管道的平台,那這個就是紓困條例第18條。
這個完全就算民眾黨版本中所要的主張,然後我們也…因為可能各位也知道,因為我們算終究是小黨,我們表決不會通過,但是呢我們能夠用其中一個條例納入這個最終的版本,其實這個也算是民眾黨的在朝野協商中的一個勝利啦,就是說我們有把這個所謂「財政紀律監督」的這個條文,很成功的就是在最終最終推出的立法版本裡面,也算是得到了朝野各黨共同支持,然後完全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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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所以這個第18條我想大家會筆記起來,以後每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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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委員:
看看這條,這完全是民眾黨的版本,因為原來的政院版裡面沒有這一條,民進黨他們也都沒有。
這一條等於算是原來行政院草案之外的一條,所以會有一個額外的條文,就是第18條,就是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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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這個財政紀律這個是當時在競選的時候很重要的一個主張。
問題其實還是來了,因為其實既然預算列得也不知所列為何,所以到時候要來review、要來看他到底叫做得好或是有沒有做好,要看什麼?預算執行率?預算什麼率?還是他實際上做哪些項目?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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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委員:
這個事情我還是這樣報告,就是說以特別預算的精神,多數真的只能做比較是事後的監控,就是說因為他很難在事前…因為各位也了解,就是它就是一個應急的概念,至於說過程中會發生什麼事,其實老實說我們現在也不清楚,所以其實特別預算的監督,我必須也承認,就是說它多數是一種比較事後型的監督,就是說我們事後會去好好的一筆一筆地逐條的去看,就是說你今天到底這個錢是不是花在真的刀口上,有紓到該去的對象,所以為什麼這是18條重要的所在,就是說特別預算,就好像說我給你的救急的費用,那這個救急的費用你到底…我們比如這樣講,疫情到底會最終衝擊到哪些?哪些是最大的受害者?這個等於說我們是有點比較大點的授權給行政單位,就是說,好,我給你這個錢讓你趕快去做,那當然做法上就是說,等於你做完了,我們好好的再來幫你審核、監督好,這樣子的狀況。
(影片17:1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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