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張其祿立法委員質詢
(影片會貼在留言處)
--<質詢重點節錄>--
張其祿委員:
我們如果法制上做得好,未來大家就不用善後了。其實像今天我們談的這個重點,像#水利法這邊,其實老實說院本部這邊、內政部這邊,未來都要去善後這些事,因為他確實有不優秀的地方,所以我們與其讓這個制度沒有到位,就是說我們把這個制度修惡了,還是應該說朝一個比較良善的方向來走。
--<質詢重點逐字>--
張其祿委員:
其實應該我們這樣講,就是說其實今天的主軸再拉回來一點點,就院長你覺得說這些像是#重大建設嗎?(投影片呈現三張照片)
如果說現在…因為原來當然這個#15條,既然院長也覺得說其實是尊重我們院未來修正,那其實真的啦,現在院版的這個是確實不優,因為這些地方就是確實…
你那#模糊的定義、#空白的授權,就會造成這個問題。
所以這些應該也不能…就變見仁見智,我相信院長也會同意我的看法。
蘇貞昌院長:
其實委員把這個行政院版的國家重大建設,跟這個掛在一起是不對的,我們不是這樣。那現在行政院院會已經通過院版送貴院,但立法權是在貴院,我們尊重。
內政部徐國勇部長:
我來補充一下,像你提的這個,所謂「重大」兩個字,還是有它一定的定義跟一定的比例,所以這個不會構成重大。
張其祿委員:
我覺得兩位法律專家,其實這種法律上的#不確定字眼,其實真的真的是大危險。
內政部徐國勇部長:
不確定概念在解釋上還是有它一定的比例,比例原則、合理原則都要注意呀。
張其祿委員:
所以我們還是把它走向制度化。
因為其實真的不要這樣子做,其實為什麼今天的這個質詢,會以這個#水利法的這邊來談這件事,其實目的也是,我想是很誠意的向這個行政院跟內政部做個建議,就是說其實很多我們覺得說「欸,這個當時是授權良善的」,就是把它說…就像水利法一樣,我們是授權內政部跟經濟部,去制定了這樣子一個容積轉移的概念,當時可能也覺得很好啊,我就是授權,可是結果出來卻是漏洞百出,所以這個的意思…
內政部徐國勇部長:
授權也不會濫權跟越權,濫權越權的構成違法、構成貪汙,所以基本上是不會這樣子啦。
張其祿委員:
很難講。
這個應該是這樣講,如果我們法制上做得好,未來大家就不用善後了。其實像今天我們談的這個重點,像水利法這邊,其實老實說院本部這邊、內政部這邊,未來都要去善後這些事,因為他確實有不優秀的地方,所以我們與其讓這個制度沒有到位,就是說我們把這個制度修惡了,還是應該說朝一個比較良善的方向來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