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6 張其祿委員《社會安全網》
張其祿委員:
我們現在在問一個問題就是說,真的這個社工師的人數,或者說他在編制,做他們的案量,那像今天的…就我們這個社會現在關注這件事,我們這邊做個簡單的統計,其實就是說我們這些社工師、社工員,其實每個人的案件,大概身上就38件,#一個人就是38個案主,那整個這些現在什麼非保護性的事件、疑似保護性事件,這些加加總總一年30多萬件,那我們社工師就是8000多人,這些社工專職人員。
我們今天也碰到這樣的問題,也全部都納入,就以我們現在社工人力資源的配置上,我不知道次長您覺得現在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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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
非常感謝張委員關心,誠如委員提到的確實要品質跟量都夠的話,我想社工員還有要增加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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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委員:
超難,因為事實上,其實我們的社工人員其實已經不是很夠了,那然後現在這些好像感覺大家就覺得這些都要。
但是其實我現在馬上要提的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了,就是說根據我們這個精神衛生法41條,就簡單講,就說除非這些人他是…其實這些有點反面,就是說他除了他要有這個去傷人,或者自己自殘等等這些標準,我們才能夠把他送醫,可以說是這樣。
那反之倒過來講就是說,如果他沒有發生這些事,其實尤其像這個案子,他比如說他是不是要治療,其實他進了那個醫療體系,醫生是也不知道,因為講白了,#你沒有來看病我怎麼會知道,而且你又 #沒有嚴重到說自殘或者是傷人,我也 #不能把你送機構,那所以現在就是等於說,我要講說#其實這些人已經漏掉了,他在我們這個社安網裡面,根本沒有人在裡面,就是這些人是跑出去了,就是說我們社工這邊也…我們沒有辦法知道他在不在,那醫師這邊…當然他只是本來是醫療單位嘛,因為你又沒有嚴重到那個程度,所以我也不能把你收進來,所以這些人就是漏網之魚,#其實他根本不在這個資訊系統裡面,就是我們今天談的這個主題,叫做整個社安網,但是呢根本沒有在安全網裡面,這些人就是不在裡面的人,所以我不知道說這個現在的問題是…這才是今天的核心問題,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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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
我想委員真的了解的很深,確實要進入醫療系統、要遷入我們通報系統,才會在我們個案管理的系統裡面,那現在我們在第二期裡面的社安網,會加強「#疑似精神病患的通報跟轉介」,因為假如沒有加入這個疑似,現在確實會造成剛剛委員提到會有漏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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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
但是我們相對也會要求說,在第二期要增加相關的人力啦,包括我們社區關懷訪視員、我們心理衛生志工,還有我們一般家庭的社工,我們希望都能夠加強,好,我想當然法律上要給我們支撐啦,連剛才41條裡面說,事實上是「疑似」,確實在認定什麼叫「之虞」怎麼認定?我們能不能進入更實務的一些指標,讓後續的人可以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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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委員:
所以次長這個就是等於說,既然現在衛服部要做這些,就是說真的這個資源的不足不均,其實是這個社安網的大問題,今天就算…因為現在等於一直大家再加任務進來,很不容易啦,但是真的我們就要去檢討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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