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2日 星期二

2020.05.12 《中崎有機農業專區》

2020.05.12 《中崎有機農業專區》
張其祿委員:
我是民眾黨張其祿,我想其實我們今天看到我們的這個有機農業專區的農民,還有我們所有民間團體,其實是非常非常的謙卑,為什麼?因為政府已經違法、政府已經違法,但是我們農民卻還是認為說我們可以有一個 #共存共榮的方案
其實我們農民真的很謙卑,其實我請各位媒體朋友們,只要查一下,我們的 #有機農業促進法的第七條,還有 #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做有機農業使用優惠辦法的第五條,其實法律寫得非常的明白,只要是政府承諾的這個有機農業專區,經認證之後就享有 #10年到20年的承租權,可是今天為什麼我的法律變成是一個塑膠,我們立法院制定的法律為什麼不被遵守?
我們要請問農委會,主管機關,為什麼不站出來?我們已經質詢了陳吉仲,一點話都都不敢說,#有機農業促進專法的主管機關農委會,完全沒有角色,完全讓營建署、科技部自己來界定。
今天我們必須說,今天的整個環評的二階,界定範疇是有違法之虞的,因為在這個過程中誰來做這個決定?為什麼有機農業促進法不被執行?我們的民眾拿了按照政府的承諾,租賃了這塊土地進行耕種,花了10年的功夫,但是今天政府要開發就可以開發嗎?
我們要讓農委會站出來,講清出說明白,今天所有的環境評估委員你們要注意,今天你們是在做可能違法的事情,我們要再次呼籲,你們在做可能違法的事情。
今天任何的開發案,按照我們的環評規範,必須要對社會經濟環境類別發展特性發展條件限制做明確的考慮,各位,政府已經制定了「有機農業促進法」,這條法律明明白白的給我們的有機農民承租的保障,誰可以違反?誰可以把它違反?今天環評委員,坐在裡面的委員,如果你們敢違反,未來 #涉及國賠,你們就是被告。
所以我們必須嚴正的指出,農委會站出來,我們的營建署不可以自己擅自解釋法令,你們完全錯誤,今天我們並不是不支持科學園區的開發,但是我們要知道,政府必須先守法,如果法律制定是不用遵守的,我們根本不需要跟政府來談這件事情,所以今天我們必須嚴正的告訴政府,法律是你自己制定的,#有機農業專法是小英自己的承諾,陳吉仲你也要出來負責,今天不是讓我們謙卑的農民們站在這邊日曬雨淋,花了10年的功夫,然後隨便就可以趕走,這又是另外一個 #迫遷
各位,我們一定要正視這件事情,政府的法律是要來遵守的,因此,我們再一次強烈的呼籲,#這個會期最早就是由我們民眾黨開始在這監督這件事情,我們從在地一直到中央,不斷的督促,但是政府就是不回應,我們請各位媒體正視這件事情,一定要關注這件事情,有機農業不可以毀壞,而且我們的農民已經非常的謙卑提出了替代的方案,但市政府你要聽到,絕對不可以坐視不管,今天我們嚴厲的監督,今天坐在裡面的環評委員自己要注意,你們不要自己率先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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