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

2020.05.09 張其祿委員專訪《陪審參審二制併行》

《陪審參審二制併行》
2020.05.09 張其祿委員專訪
民眾黨版本「參審陪審並行1.5制」全部民間團體全都以此版本為主
現制是沒有改、民進黨提參審制1. 0
張其祿委員:
「陪審制」或者「參審制」這件事,我用很簡單的還是跟大家報告,他其實都是改革我們現有這個審判制度,他其實都是在改,就是說都是一種改革,應該這樣講就是說現有的這個審判,我們本來是一種屬於「大陸法系」的國家,所以主要就是可能各位就看過,反正在法庭上就是說有層層的法官、有檢察官、有被告等等這些,由這個法官就是按照法律做他行政的程序,最後聽完,就是這樣子。
那但是這幾年我們也必須承認,有很多的所謂恐龍法官、奶嘴法官啊,這恐龍法官判的很離譜的,奶嘴法官有一些我們可能就是說,他可能只是才大學畢業,但是他也沒什麼社會經驗,直接因為書讀得好就直接當法官。
但是說很多民眾,我們也看起來出了很多問題,那其實這幾年足見有一種司法改革的聲音,就呼籲,就是說是不是能夠讓一般的國人
也有機會參與這個,就是 #國民參與這個審判制度。那這個所以簡單的想像,有點像是可能各位看過電影,歐美的那種…其實這個是「英美法系」,他們本來就是這樣做的,就是所謂「陪審團制度」。
就是說他們會去邀集一個陪審團,那這些陪審團一般來講就是一般的民眾,可能是真的要很素人的一般民眾,你可能如果你要是已經有一些特定的背景的,說不定你還會被排除喔。就像我個人,比如說我以前在學校教書,我是教授,這種教授可能要被排除(知識過於豐富),所以他覺得你的知識背景,可能會有一些太偏頗這個,不是叫偏頗,就是可能你有你特別的知識權威,或者是你特別的某個知識的
特定的想法太多太重,他可能還要...這種還不能變成陪審團的一員。
然後當然如果很簡單的說,我們就是創造陪審團之後,然後呢由這個「陪審團」來決定這個有沒有犯罪。那法官這邊的角色反而變成就是,只是他只是說就這個,如果陪審團認為是有罪,那他就是用什麼法律,然後建議的量刑是什麼,他大概只能做這樣的事。
所以簡單的就是說,我承認這個制度上就在讓所謂的,概念上就是所謂的國民參與、行使審判、國民主權,然後讓司法體制不是只是法官或者法院。因為我相信大家也都只知道,我們國人常常不太相信法院司法體系,常常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常常有這些...所以為什麼就是要導入更多的這個民眾來參與。
那當然他完全跟他比較我們這種「大陸法系」,完全由「法官」來判法院來裁決的這種,他相對的另外一個體系就是完全的陪審,就是像英美體系大家看過電影。
那當然在這「介於中間」,還有一種制度就是叫做「參審」。
這個參審是說什麼,就等於說他可能沒有辦法一步到位到陪審這麼前進,那他就是說,就由 #部分的國民跟法官一起組團、一起來審判。當然可能法官相對因為他有法源知識,可能他相對有可能他比較說,他這個裁決的時候,比如說在投票的過程中或什麼,他們可能相對給他多一點點的權重,有一點這樣的概念,但是他變成他是 #共同去審判,就是這個「參審制」,等於就是國民加法官共同一起來參與審判,就是一起決定一起去確認事實有沒有犯罪,然後法官當然因為他有法律的這個背景知識,他再來援用這個法條,那當然這個制度。
這種參審制度是這樣講,就是他可能沒有像這個陪審制度,因為陪審制度簡單講就是到底有沒有犯罪,是由陪審團來決定,等於陪審團來決定這個被告有沒有罪,有罪之後再由法官...法官他變成說,他不能看你有罪或沒罪,他只能按照...如果陪審團說他有罪,那我幫他判刑,只能做這件事。
如果用光譜來看,就是說用光譜來想像,就是說我們現有的體制是法官最有權威,一切都在法官手裡,法官說生就生說死就死。
那「參審制」是在中間。
那「陪審制」是在最另外一個極端,對法官的角色就是更弱了,法官只能如果陪審團說有罪,他只能建議判什麼刑這樣子。
「參審」就是大家一起來,當然也有人就是詬病參審,因為在如果我們是共同...比如說我們有六個國民法官,那三個真正的法官,那當然知道這三個法官是比較有法律背景常識的,說不定就被這三個人帶走,就是說那個方向。
我直接報告,當然民間團體,我們現在的司改團體,比較多大多數主張說我們要「陪審」制度,因為陪審最讓國民能夠參與審判這樣子,或者參加司法體系的這個最進步的那個制度。
不過,但是我們要知道一件事就是說,因為我們並 #沒有真正的落實過,這個所謂的這個陪審,因為我們以前是「大陸法系」,所以我們真的從來也沒有落實過。
所以這中間是不是說,一次就要過度這麼快到陪審,這始終都一直有爭議。
那我也報告一下,當時曾經在幾年前有開過所謂「司法國事會議」,當時那個結論他們是有投票的...應該是贊成陪審的是7票、贊成參審也有7票,所以他們基本上是一個剛好,大家是平手的那個狀態。
民間團體當然希望比較進步的是「陪審」,但是現在目前「司法院」跟「行政院」他們共同的提出的這個對案版本,只有「參審制」 ,只有參審制。
那當然這個參審制,目前其實很接近這樣一個制度是叫做「陪審員制度」,日本就是這種參審制度的。這樣講好了,但是他的實施的結果也並沒有很好,他可能好像只是點綴插花性質,真的他還是被法官牽著鼻子走。
而且我還是要報告,當年民進黨,我必須還要指出來,民進黨自己在在野的時候他也是支持「陪審」的,他是支持陪審,可是我們現在不幸的看到就是說,現在行政院跟司法院他提出來的這個對案版本,反而變成他是變成「參審制」。
我們現在講說:#現制是沒有改
現在民進黨這個參審制1. 0;
那民間團體要的陪審制是2.0。
這個 #民間團體現在已經也有點妥協,「參審」跟「陪審」就是並行也可以先並行,就是說等於做「1.5的改革」,其實這等於也是民間團體讓步,因為民間團體本來都是要陪審的,他們現在接受說1.5版的,就是說...不然我們,反正我們國家1.0的也沒試過,2.0也沒試過,那是不是 #陪審參審先並行做六年,然後看看成效,看看哪一個好。
當然可能聽眾會覺得:真做得到嗎?
因為這個有點兩案同步,當然我必須報告:沒有問題!其實我們在法條上都已經寫好了,那這個「參審陪審並行1.5制」這個改革,其實這個版本,我還是報告,就是他就是 #我們民眾黨的版本,而且整個民間團體全部都以我們這個版本為主,那跟各位還是做最後報告,今天早上在立法院在中山南路上,所有名團有上百人的集結 (有看到),其實他們現在向立法院要的這件事,就是他們這個版本,其實就是我們民眾黨的版本,就是跟我們的是一模一樣的。
民眾黨當時為什麼這樣提出?
我們的概念是一個走 #中道務實的路線,就是說反正這兩個制度,都現在並沒有在真實有效的實踐,我們不如就是說讓他們「兩軌都一起上路」,那當然這種案件也是「重要的刑事案件」才會有了,也不是每個案子都是這樣。
他在這中間有一個 #轉軌 的部分,就是反正到時候「被告」他可能在...你可以選擇你今天到某一個程度的時候,你要走向「參審」還是要「陪審」,這個在法制上都有。
這個版本如果各位有興趣,你就可以看一下,我們民眾黨其實在立法院提案的這個參審陪審這種制度。所以現在我們就是目前要提這樣,其實也是現在民間團體全面都支持,所以今天在「司改會」,或者是等等的「民間團體」,雖然就是當時主張要走陪審的那些團體,他們現在也都支持我們的版本,因為他們總是希望先前進1.5再說,不要連1都沒有。
主持人:
所以現在不求一步到位。
現在就「陪審參審1.5版本」先行6年,看一下結果再做修正,因為其實也不知道到底是1.0好或是2.0好,所以1.5先Mix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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